纵观诗歌翻译的历史轨迹,人们似可将其归纳为两种主要走向。其一为以格律诗体进行移译。如我国青年诗人殷夫烈士译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名诗《自由与爱情》便是一例。译者首先将其译成自由诗体:
自由与爱情!
我需要这两样。
为了爱情,
我牺牲我的生命,
为了自由,
我又牺牲我的爱情。
继而又将其译成格律诗体: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显而易见,两译均十分成功。特别是格律诗译体经鲁迅介绍之后,在全国广为流传,时至今日仍能叩响读者的心扉,激励人们奋发向上。
那么,在诗歌翻译中,除了上述两种走向之外,是否还有另外的走向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这便是以散文体进行移译。如德国最卓越的文学家歌德就曾这样主张。他认为诗歌都应当用平易明快的散文体来翻译,以达到易读好懂的目的,而语言的节奏和声韵仅仅是诗歌的一种灿烂的外饰。歌公一语惊人,言简意赅,可谓奠定了散文译诗的基本风貌和大致走向。在具体的译例中当数李夫(W.leaf)以散文形式英译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最为注目。北京大学许渊冲教授曾将李夫的这种译诗与著名诗人蒲柏(Pupo)以格律诗体英译的《伊利亚特》作过比较,他认为在这两种译文中,蒲译音调铿锵激越,显示了英雄本色,但枝节蔓生,华丽有余。而李译虽平淡不足,却保持了原作古朴的诗风。许氏的评价无疑表明,以散文体移译诗歌虽有未能尽如人意之处,但却是一条可行的蹊径。比如我国译者在翻译莎士比亚戏剧时,将其中的素体无韵诗成功地译成了汉语散文体,就曾赢得了广大读者的深深喜爱。
散文译诗的另一个典型例子,便是已故暨南大学教授翁显良英译的中国古典格律诗。请看他所译的杜牧的《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Offthemainroadrunsanarrowstonepathwinding,climging,vanishingintothecloudyheightswherePerchafewtinycottages.
Herelpullupmycarriage,entranced.Forthetwilitmountainsideisablazewithcrimsonmapesmorevividthanspringflowers。
翁显良对汉诗英译,历来主张译者应以作者之心为心,与作者“神思契合”。品味这首散文译作,人们可以发现,他的确身体力行了自己的主张。在这种译诗中,原诗的格律形式虽已不复存在,但取而代之的两小节散文却宛如一幅色彩斑斓的山林画图呈现在读者面前:大路旁,一条窄窄的石径,曲曲弯弯,扶摇直上,渐渐隐入云雾缭绕的高处,就在那儿,耸峙着几幢小小的房屋;诗中的我,停下马车,欣喜若狂,只因见到那暮色苍茫的山崖旁,英气勃勃的枫林,正在散发着灿灿的红光,哪怕是春天的花朵都不能与之斗艳争香。此景,此情,不正是原诗的再现吗?译者完全将自己对原作的充分感受彻底融入到了译诗这一艺术空间,仿佛译者就是作者本人一般。据云,这种散文体译法较之格律诗体与自由诗体的译法更受英美人喜爱。理由是,它的语言更“direct”,使人更易于理解原作的精神与作者的情感,而且它具有“poemlike”的意境,更能令人享受到诗的美感。当然,散文体译诗并非尽善尽美。比如,由于在形式上没有明显的韵律与节奏,因而就失去了原诗那种外在的美。但是人们也不得不承认散文体译诗正是由于未受原诗外在的形式的束缚,译文句式衔接才表现得更为紧凑,且将原诗表层看似零乱的情与景连成一体,予人以脉络清晰的感觉,从而获得了一种内在美,一种诗的神韵之美,而这恰恰是译诗的本质所在。